第一条员工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,并按照教学计划规定主动参加学习及各类实践活动,因故不能参加的,事先必须请假。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,均以旷课论处。
第二条各班班长、学习委员应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及活动负责老师,主动开展课前考勤,并将出勤情况每日一次报送辅导员班主任;对无故旷课员工情况应及时告知辅导员班主任。
第三条对于无故不参加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者,按照《永利官网员工管理规定》第三章第二节第十一条规定给予相应处分。
第四条员工一般不准请事假。确因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时,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,员工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或学校附属医院证明。
第五条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,请假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学院主管员工工作领导批准,请假一周以上由学院经理批准并报送教务处批准备案。事假不得超过两周。
第六条请假期满,请假员工须及时向班主任、主管员工工作领导、经理、教务处销假。需要续假时,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。
第七条员工请病、事假的申请书、医院证明及有关负责人审批意见由学院教务办公室留存备查,员工一学期内请病、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时,由员工本人写出书面申请,班主任及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备案,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,按《永利官网员工管理规定》第十九条规定办理。
第八条员工在校期间(假期除外)无论因何种原因自行离校,且连续两周(含两周)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,按自动退学处理。
第九条员工请假必须由本人申请办理,不得委托他人办理请假手续。
凡因委托办理请假手续或“先斩后奏”式的请假,一律按旷课论处。